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数学与统计学院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8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优秀研究生和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的类别:
1.评选优秀研究生包括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2.知行优秀奖学金分为: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二、评选机构:
u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和知行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主席、各班党支部书记和班长组成。
u各班设立奖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各班推选5名同学担任,各班党支部书记和班长为评议小组负责人,不占小组成员的名额。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是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和博士生。
四、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 延期毕业的学生;
4.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7.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 前有课程不及格;
9.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 三好研究生标兵
1. 三好研究生标兵全校不超过20个名额,每个院系限报一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交研工部教育办,由学校统一评选。
2. 没有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的候选者,将获得三好研究生称号,不占下拨院系的三好研究生指标数。
(二) 三好研究生(满足以下三条)
1. 思想先进,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学习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学位课平均成绩(平均成绩=[Σ(学位课×课程学分)/Σ学位课总学分数])在80分以上,学位课单科不低于70分;
3. 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各人卫生,在寝室文化建设方面表现积极。
(三) 优秀研究生干部(满足以下四条):
1. 认真宣传、贯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的精神;
3. 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4. 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担任干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四)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1.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
2. 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
3. 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六、知行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 知行优秀奖
1. 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2)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4)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5)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6)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7) 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 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2)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 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4) 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5) 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6) 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7) 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 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 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2)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3) 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4) 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5) 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6)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七、评选时间:
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时间为9-10月。
八、评选步骤:
1. 学院于9月24日-25日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和知行奖学金评定细则”,公示期为2天。
2. 申请者对照评选细则,根据个人情况于9月26日-10月6日在HUB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应对自己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
3.10月10日前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选出获奖人选报我院评选委员会。获奖学生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1日下班前上交至科技楼705(注:申请审批表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都需认真填写完整)。
4. 经审核后,于10月11日-12对名单公示,听取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
九、情况说明:
1.三好研究生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15%,2016年博士生中硕博连读生回原所在班级参加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
2.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荣誉称号和知行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不同等级的知行奖学金。
3.三好研究生标兵享受2000元奖学金,其他不享受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同年内不能兼得。
4.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均须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
5.凡获得知行优秀奖学金者,均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十、附则:
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本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由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及知行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及知行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