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级硕)
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说明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二、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有旷考;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10.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1.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1.满足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
(1)研究生期间向我院学术年会投稿一篇学术论文并入围
(2)研究生期间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上被录用或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3)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奖项
2.申请条件相同者按照一级学科基础课单科成绩排名来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五、评定时间和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定于2021年10月进行。
(二)学院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级硕)”,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共2天。
(三)申请者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四)导师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2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在2021年10月18日完成初评工作,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公示期3天)。
(六)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科技楼705(注:申请审批表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都需认真填写完整)。
(七)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六、情况说明
一级学科基础课成绩以教务科记录的课程学习成绩为准,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之前的成绩记录为准。评定工作结束后再报到教务科的不再计算在内。
七、附则
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奖学金资格。
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适用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19级硕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级硕)
在研究生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说明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二、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四、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6.有课程不及格;
7.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8.延期毕业的学生;
9.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10.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1.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照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参与情况等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评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思想道德方面(10%)。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
(2)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事离校及时请假。
(4)具体参评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执行。
2.学习成绩方面(40%)。
(1)课程成绩为学位和培养要求的课程成绩加权后的总和,以教务科打印的成绩为准。
(2)本学年若有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及学术方面提出严重批评并上报,则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3.学术表现方面(35%)。
(1)研究生期间在核心期刊上被录用或正式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加25分.
(2)积极参加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参与者按照3分加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5分。
注:合作发表的第一作者按得分的60%加分,第二作者按40%加分(如老师为第一作者,则取第二、三作者分别按第一、二作者比重加分)。录用或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参加评选加分。
4.活动参与方面(15%)。
(1)三助岗位未做满1年的学生,不得参评二等(含)以上奖学金。
(2)积极参加校级活动,包括:研究生篮球联赛,全校运动会,足球联赛,才艺十佳,红色领航员等
(3)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活动,包括:讲课比赛,趣味运动会,特色党日,元旦晚会等。
(4)积极参与学生服务工作,如担任校研会副主席、部长,院研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班级班委、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生活委员等。
(5)参加院系活动不少于1个、讲座不少于2次,方可参加评选。
五、评定时间和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定于2021年10月进行。
(二)学院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0级硕)”,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共2天。
(三)申请者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四)导师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2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在2021年10月18日完成初评工作,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公示期3天)。
(六)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科技楼705(注:申请审批表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都需认真填写完整)。
(七)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六、情况注解
学习成绩以教务科记录的课程学习成绩为准,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之前的成绩记录为准。评定工作结束后再报到教务科的不再计算在内。
同一项目连续获得两个等级及以上的奖励,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加分。不同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按每个项目所获得的最高加分累加计分。
七、附则
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奖学金资格。
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适用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级硕士)的评定。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级硕)
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定细则如下:
一、奖学金种类说明
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二、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三、参评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参加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2021-2022学年21级硕士新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推免生和公开招考生两类评选,分别参照保研复试总成绩(考研复试总成绩)(70%)以及入学测试成绩(30%)等两项加权后的总分来评定。
五、评定时间和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定于2021年10月进行。
(二)学院公示“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级硕)”,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共2天。
(三)申请者于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四)导师于2021年10月15日-10月18日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2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五)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在2021年10月18日完成初评工作,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公示期3天)。
(六)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于2021年10月26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科技楼705(注:申请审批表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都需认真填写完整)。
(七)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六、情况说明
(一)保研(考研)成绩以教务科记录的成绩为准。
(二)2021级硕士学硕推免生共41人,专硕推免生共11人,推免生如无特殊情况(入学考试为0分的,可酌情考虑),均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七、附则
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上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奖学金资格。
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所有,适用于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