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德育工作,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新时代研究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良好个性的发展,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条例》、《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启动2021级本科生教师班主任和教师辅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任职条件
(一) 本院在职教职工。
1. 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已,为人师表。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4. 了解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学校的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5.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一般应从具备较强学科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中青年研究生导师中遴选。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具有3年及以上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经历的党政管理干部,或学院退休教师以及专业领域的优秀校友。
二、 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 工作职责
1. 坚持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让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2. 经常深入研究生学习、生活场所,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关心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科研、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并向学院报告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
3. 在研究生入学、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毕业等重要节点, 协助导师为研究生提供学业指导;协助导师抓好研究生学术规范教导,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着力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支持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创新实践活动。
4. 政治面貌为党员的研究生德育导师要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要求,参与指导研究生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5. 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 具体要求
研究生德育导师应与指导的研究生保持联系,完成以下工作并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记录表》:
1. 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2. 每月与学业困难生谈话至少1次,每学年与学生面谈或者参加学生活动不少于20个学时;
3. 每月深入实验室或寝室进行走访谈话至少1次,并在《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4. 每学期组织专题交流答疑会2次,了解学生在生活、学业、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和困惑,及时解答和引导;
5. 按时参与每学期1次的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研讨会。
三、 选聘与考核
研究生德育导师选聘工作每年9月开展,由学院发布选聘信息,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后正式聘任,并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聘任期为2-3年,需要时可续聘。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或工作不合格的研究生德育导师,学院可提前解聘。
学院每学年组织一次对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初评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或本科生教师班主任。
四、 待遇与奖励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相应津贴和奖励。对于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德育导师按一年2000元发放津贴。
将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考核合格作为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选择条件之一。
学院每学年评选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德育导师比例不超过院内研究生德育导师总数的20%。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审核确定后,授予“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称号。
五、 其他事项
1.按照1:50左右的师生比例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配备德育导师,此次选聘8名德育导师。
2.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9月16日中午12:00之前将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报名表》填好后发送给王老师(邮箱地址wangjh@hust.edu.cn),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7543231。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