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通知,现在把学院2021级新生奖学金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奖学金项目 |
金额(元) |
成绩要求 |
评选条件 |
名额分配 |
备注 |
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 |
600 |
专业排名前25% |
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秀,有较强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 |
每班三个 |
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额外有一个名额,每班学习优秀奖学金的排序第一的落选者将由学院组织再进行一次评议。 |
新生自强奖学金 |
400 |
专业排名前50% |
自强自立,奋发进取,执着追求,热爱集体,学习认真;身体或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
每班三个 |
新生文体活动奖学金 |
400 |
无挂科 |
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类文艺、体育活动;校级以上文体活动获奖者优先考虑。 |
每班三个 |
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 |
400 |
无挂科 |
积极参加各类义工、志愿服务;组织或参与院级以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2次以上者优先考虑。 |
每班三个 |
注:21年12月办理转出本专业学生需提前将个人成绩报给对应班级资助委员,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二、评选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新生奖学金:
1. 本学年受到党、团或校纪通报、处分;
2.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3. 本学年度存在必修课或选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4.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5.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损学校及学院声誉的行为;
7. 留学生以及降级学生。
(二)申请新生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参评学生应符合所设奖项的评选条件;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积极参加班级、院校集体活动;
6.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本科生。
(三)每位学生最多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三、评选细则
(一)评选机构
由各班根据学院划拨指标具体组织新生奖学金评议会,评选原则上应班级出席人数达到90%以上方为有效,同时应邀请研究生班主任和教师班主任。采用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实行差额选举。
(二)评选流程
1. 参评学生向各班资助委员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上交给资助委员,由班长和资助委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评议会前上报给学院资助委员会;
2. 由各班召开新生奖学金评议会进行评议,各班教师班主任及研究生班主任均应参加;
3. 符合条件的同学上台展示答辩(制作ppt展示为佳),以新生学习优秀奖、新生自强奖学金、新生文体活动奖学金、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的顺序进行评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设监票人1人(需由研究生班主任担任),唱票人1人,计票人1人,并现场唱票公布结果,经确认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签字方可通过;
4. 各班上交《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审记录表》,评定结果上报学院进行审核,学院审核无误后,对各班级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5. 学校审定无异议后,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登入华中科技大学学工系统(http://xgxt.hust.edu.cn/xg/index)进行网上申报。
2021级新生奖学金评定流程推进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3日-3月5日 |
转出专业学生将个人成绩报送给对应班级资助委员,并由班长与学院资委会核对,形成最终成绩表 |
3月6日-3月14日 |
参评学生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资助委员; 资助委员审核参评人资格; 组织班级评议会进行评选 |
3月14日 |
资助委员将报名材料、评选结果报至资助委员会 |
3月15日-3月18日 |
学院核对评定名单并公示三天 |
待通知 |
获奖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申报 |
四、注意事项
1.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和拉选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并追究各方当事人责任;
2. 新生奖学金通过学校发放给学生的工商银行卡入账,学生必须保证该银行卡处于激活状态,保证系统中个人银行帐号正确,未登记或者卡号登记错误者不予发放,请每位同学注意本人学工系统信息的及时更新。如银行卡丢失,请补办原卡号的工行卡。如账号变更,请持学生证和有效的工商银行卡到财务处学费科登记更正;
3. 网上申请时请写清申请理由及所申报奖项,未写明的不予发放;
4. 如有得票数相等或收到票数与投票人数不相等等情况,需重新投票计票;
5. 在奖学金发放过程中,学院和班级严禁以建立奖励基金、提留班费或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扣发学生的奖学金,一经发现,退还所扣奖学金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希望获奖同学将所获奖学金合理用于学习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院氛围;
7. 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有任何异议或疑问请于上班时间致电:87543131;
8. 本评选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数学与统计学院学工组。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组
数学与统计学院资助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