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3、2024、2025级本科生:
为切实做好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优秀集体、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2024、2025级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材料清单
“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xgxt.hust.edu.cn/xg/index,各类评选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系)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
(二)“优秀寝室”“标兵寝室”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在学院常态化安全卫生检查中,至少1次上报月度优秀的寝室可进行申请。请申报寝室的寝室长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其他学生请勿重复填写,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所有填报信息应为上一学年信息)。学工处将于9月下旬-10月上旬组织开展实地复核,并根据“优秀寝室”评选结果发布“标兵寝室”评选后续通知。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获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相应的奖学金。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之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之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详见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五)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之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考核。
三、奖励标准与评选时间推进安排
(一)奖励标准
名称 |
奖励标准 |
优良学风班 |
连续获得次数乘以500元/班级 |
国家奖学金 |
10000元/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000元/人 |
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 |
5000元/人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元/人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元/人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800元/人 |
自强奋进奖学金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二)评选时间推进安排
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 |
9月14日-9月16日 |
各年级组织线下评议 |
9月17日-9月19日 |
汇总各年级获奖名单 |
9月20日 |
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确定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初评名单 |
9月20日-9月21日 |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初评名单 |
9月22日 |
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
9月23日-9月30日 |
年级辅导员审批 |
9月30日 |
资助辅导员审批 |
9月30日 |
四、其他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助委员会主任。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资助辅导员王老师:027-87543131。
本通知内各项规定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