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学院即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与评选时间安排
(一)奖学金明细
奖学金名称 |
奖金额度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800 |
单项奖学金 |
自强奋进奖学金 |
800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二)评选时间推进安排
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 |
9月18日-9月20日 |
各班组织线下评议 |
9月21日-9月23日 |
各班汇总获奖名单至年级辅导员 |
9月24日 |
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
9月25日-9月30日 |
年级辅导员审批 |
9月30日 |
资助辅导员审批 |
9月30日 |
三、评选方案
(一)“优良学风班”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系)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获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学校颁发相应的奖学金。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通过班级评选及学院审核推荐。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各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详见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四)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包括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自强奋进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需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通过班级评选及学院审核推荐。
四、重要事项
各班资委需要于9月23日之前将各类奖学金班级推选者及候选人的纸质申请表、纸质班级奖学金评选结果、唱票票据提交至东三十一楼131办公室,将各类奖学金班级推选者及候选人的电子申请表、电子班级奖学金汇总表整理成压缩包命名为“XXXX班奖学金汇总”发送至邮箱wang_yaxin@hust.edu.cn。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助主任。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资助辅导员王老师:18627943360。
本通知内各项规定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