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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规范考试试卷管理的规定(修订版)

时间:2024-03-15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的要求,经研究,特对我院考试试卷管理作如下规定,请全院教师遵照执行:

1、考试试卷按统一格式排版(院网页下载样卷)。考试命题应同时准备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一套用于课程结束性考试(即学生的正常考试),一套用于下一学期初安排的补考和缓考。

2、同一份试题中不应当出现有重复的内容。不得有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

3、试卷印刷之前需要填好《华中科大学试卷审查表》(院网页下载)和试卷初稿一并交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查,签字后方可到院教务科随机抽选AB两套试题之一作为课程结束性考试试题,并领取试卷请印单,到印刷厂付印。

4、任课教师和公共课程责任教授在考试前到教务科领取“考场登记表”和“考试学生签到表”,每个小班一张,并督促监考老师和学生填写。

5、试卷批阅必须使用红笔。阅卷登记表中须签阅卷人全名。批阅时,正值给分,要点标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等分数合成准确无误,满分100分。试卷前面的总分人和核对人要签全名,试题前面的评卷人要签名(如果全部是同一人阅卷,第一题签全名,后面可以签姓)。不得有随意更改现象,偶有更改,教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全名。

6、上网登录成绩须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并及时打印成绩单。

7、任课教师根据各自课程考试情况填写试卷分析表(HUB系统自动生成),公共课程先将分析表交责任教授,再由责任教授汇总后填写该课程总的试卷分析表。各任课老师提交的课程成绩分析表中的“学情分析栏”要按照要求详细分析,不能少于150字。

8、考试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向院教务科送交下列材料,面上公共课程的(3) (4)(5)(6)项由课程责任教授统一送交:

(1) 有任课教师签名的“学生课堂成绩单”。

(2) 有任课教师签名的“学生平时成绩记载单(必须有成绩评分)。

(3)  AB空白试卷各一份。

(4)  AB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各一份。

(5) 试卷分析表(含任课教师的试卷分析表和责任教授的该课程试卷分析表)

(6) 试卷审查表

9、任课教师负责自己所任课程的试卷归档。要将试卷的钉子拆掉,以小班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放入试卷袋中,将试卷审查表、考场登记表、阅卷记载表、学生签到表填写完整一并装入试卷袋中,同时填写好试卷袋上面的内容,交教务科查收并扫描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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