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学与统计学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强基计划”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的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验班动态调整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该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刘斌
副组长:柴振华、张发雄
成员:何步莲、叶涛、王玥
监察负责人:滕灯光
二、调整办法
(一)调出细则
1. 调出时间
在大一、大二和大三学年末开展调出工作。
2. 调出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调出实验班: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刑事、行政或学校、学院各级处分者;
(2)至第六学期末仍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
(3)调出当前学期,专业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者;
(4)因身体或其他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实验班学习者。
3. 调出程序
(1)材料准备。学生自愿申请或教务科组织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小组审核。
(2)学院审核。学院工作小组对拟调出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调出名单;
(3)学院公示。按要求在学院公示调出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4)调后安排。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名单上报教务处,调出者编入相应数学类班级学习。大二和大三学年末转出者,编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其他班级学习。
(二)调入细则
1. 调入时间
调出的同时开展调入工作。
2. 调入名额
按照调出人数与调入人数均等的原则确定转入名额。
3. 调入条件
(1)对数学学科有深厚的兴趣,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数学基础拔尖的学生;
(2)调入工作开展时,同年级(实验班除外)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加权成绩排名居于前30%的优秀学生可按排名顺序依次申请调入。
4. 调入程序
(1)材料准备。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符合调入条件者进行讨论通过;
(3)学院公示。按要求在学院公示调入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4)调后安排。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名单上报教务处,学生编入实验班学习。
三、本办法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班动态调整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