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学院即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和各类奖学金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与评选时间安排
2.1奖学金明细与评选方法
奖学金名称 |
奖金额度 |
评选方法 |
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 |
学院审核推荐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学院答辩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学院答辩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 |
班级评选及 学院审核推荐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1200 |
学院审核推荐 |
单项奖学金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800 |
班级评选及 学院审核推荐 |
自强奖学金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社会公益奖学金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注:建议获评同学名额尽量分散,扩大获奖面。
2.2评选时间推进安排
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 |
9月22日-9月24日 |
各班组织线下评议 |
9月22日-9月26日 |
各班汇总获奖名单至年级辅导员 |
9月26日 |
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
10月7日-10月11日 |
年级辅导员审批 |
10月11日 |
资助辅导员审批 |
10月11日 |
三、评选方案
3.1优良学风班
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系统于 9 月 22 日开放,请申报班级的班长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其他学生请勿重复申请,相关评优材料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注意填报的班级名称应为上一学年班级标准全称,并与院(系)教务科打印成绩单中班级全称一致)。
3.2三好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方法
各年级辅导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数学与统计学院校三好学生申请表》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后,由辅导员、班主任或部分任课老师作评委,评选出校三好学生。
学工组在校三好获得者中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中分别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之后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详见附件《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
3.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方法
各班级由班长、团支书自行组织召开奖学金评选会议,资助委员负责协助、监督、拍照。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上台陈述展示,以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社会公益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的顺序依次进行评选。
现场无记名投票、唱票。唱票结果合法则进入下一轮评选。上一轮评选落选的同学可转入下一轮继续作为候选人;若等额选举,则投票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可当选;若差额选举,投票票数过二分之一可当选。
班级答辩会需邀请老师参加,且20级各班到场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80%,21、22级各班不低于90%,各项奖学金需实行差额选举。
注意,除每班竞选产生的一名奖学金获得者外,单项奖学金中其他符合条件却未选中者均可填交证明材料至资助委员,他们仍有获得该项奖学金的机会。
四、重要事项
1. 资助辅导员负责将本班学生本学年加权成绩排名发送至资助委员处,并经所有同学审核无误;
2. 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同时获得其他人民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则依上一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可获得其他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4. 每位同学至多获得2项人民奖学金;
5. 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应自愿在获奖后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义务工作,在获奖后本学年义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6. 各班资委需要于9月26日之前将各类奖学金班级推选者及候选人的纸质申请表、纸质班级奖学金评选结果、唱票票据提交至欣苑131处,将各类奖学金班级推选者及候选人的电子申请表、电子班级奖学金汇总表整理成压缩包命名为“XXXX班奖学金汇总”发送至邮箱(wang_yaxin@hust.edu.cn)。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班级资助委员、年级资助助理、学院资助主任。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请联系学院资助辅导员王老师:027-87543131、18627943360。
本通知内各项规定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组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