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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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4-01-13

各相关院系: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的主要变化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等。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4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41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校科发院纵向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制专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通过院系科研秘书集中将(姓名、邮箱及职称)发给科发院纵向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访问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4. 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申请人,请向科发院纵向处或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5.申请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博士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者认真核查本人和成员能否申报、是否超项、是否要推荐信等,如出现超项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等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负责。

    7.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用(楷体印刷体)亲笔签名,上交材料均为原件。

    8.如基金委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会被初筛。

    9.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的公章(红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科技处公章无效)。

    10.有境外人员参加,必须有境外人员的亲笔签字的确认函。

    11.杰出青年基金的电子版必须控制在100M以内。

    12.填写申请书前请务必将老版本申请书全部文件删除,否则会出现代码错误项目被初筛。

    13.申请材料须交院系后,由院系集中提交,科发院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

14. 申请人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与申请书一并提交至院系。注意此表不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四、院系注意事项

    1.各院系严格遵循时间安排,逾期恕不受理。

    2.应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申请书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科发院纵向处。

    3.申请材料由院系统一报送,离线申请提交方式为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在线申请只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各院系在报送申请材料时,应提交签字盖章的本单位项目汇总清单。

    5.各院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院系在封面上签字盖章)。

    6.院系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院系提交申请书,请在每份申请书上盖章。同时提交经院系领导签字的申报项目清单,并确认每份申请书附有《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明确说明项目是经院系审核,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人员不存在超项及其他违规行为,申请书形式审查合格,同意申报。不在清单中的项目,我处不予受理。

7.申报2015年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截止时间430日。

 

五、申请时间节点

  22516:00前,提交申请书初稿纸质文档一份至科发院纵向处;

  228日组织校内评审;

  37日前在线填写的申请书申请人务必自行上传,院系提交离线申请书电子版至科发院纵向处进行查重;

  31116:00前,院系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正式版至科发院纵向处。

 

六、申请书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主校区:招待所一号楼211   联系人:游超 吕新桥  熊惠琴 027-87543437  13317195852

  同济校区:同济校区行政楼科研办308  联系人:李苏中 陈爱萍 027-83692850

 

七、国家基金委相关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3.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010-62325557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等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http://e.hust.edu.cn/inform/showinform.jsp?informid=7744

 

科发院纵向处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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