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宗旨是优先资助青年人才,培育梯队,孵化项目。教师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青年教师基金和前沿探索基金两大类。学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分为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两大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青年教师基金
青年教师基金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或建立在个人兴趣基础上的自由探索。宽容失败,强调独立科研思考,突出项目的探索及人才培养目的。鼓励创新,为年轻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提供有利的环境和保障。每项资助4~5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两年。
要求:40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到45岁以下。
二、前沿探索基金
瞄准国家未来发展和学科前沿,提前部署。强调研究的创新性、探索性、前瞻性。支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具备创新潜质的科学研究。院系应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对自主创新基金完成质量好的项目可适当倾斜。项目执行期限为两年。
要求: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条件,原则要求40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新引进的回国人员和优秀人才可放宽到45岁以下。8~10万/项。
三、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经费限于博士学位论文资料收集、参加学术会议、实验材料、发表论文版面费等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有关事项的支出。每个院(系)原则上立项数为1~2项。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
要求:申请者应为2015年3月以后毕业的博士生,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
四、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项目经费仅限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属资助范围),重点是博士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在亚洲召开的国际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资助金额不高于1.2万元,在其他洲召开的国际会议资助金额每人每次不高于1.6万元。详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校研〔2012〕11号)。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
五、申请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1、 基本程序:
2014年3月14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书的PDF文件和一份纸质版交给邓晶(科技楼南804),随后院学术委员会将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批准项目,并上报校科发院。项目批准立项后应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作为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的主要依据。
2、 经费管理:
立项项目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按计划使用经费。当年下拨经费必须本年度使用完毕,其中,6月30日前须完成当年所拨经费的50%, 10月31日前须完成当年所拨经费的95%。对于未能按进度执行,结余较多的,学校将收回结余经费另行安排。同时,核减下年度经费预算。
3、 过程管理:
项目应按照计划书及预算的要求和进度安排认真执行,我院严格依照合同和计划书指标要求对项目进行中期和结题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停止拨付余下50%的经费。项目执行期满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执行完毕由我院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请需要申请的老师在http://www.moefund.net:8080/hust/login.jsp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列表中下载2013年纵向处自主创新基金模板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2-28